本文目录一览
1,2021上半年四川公务员考试加分政策2,四川公务员选调生有加分政策吗3,四川省考试录用国家公务员暂行办法
1,2021上半年四川公务员考试加分政策
在2021年公务员考试中,这4类考生有“加分”,尤其是第四类考生00:00 / 03:3070% 快捷键说明 空格: 播放 / 暂停Esc: 退出全屏 ↑: 音量提高10% ↓: 音量降低10% →: 单次快进5秒 ←: 单次快退5秒按住此处可拖拽 不再出现 可在播放器设置中重新打开小窗播放快捷键说明2,四川公务员选调生有加分政策吗
答:是的,四川省公务员选调生有加分政策。根据《四川省公务员考试加分政策》,四川省公务员考试中,有以下几种情况可以获得加分:1、拥有国家规定的职业资格证书;2、拥有国家规定的技术职称;3、拥有国家规定的学历学位;4、拥有国家规定的职业技能证书;5、参加国家规定的考试,获得优异成绩;6、参加国家规定的比赛,获得优异成绩;7、参加国家规定的社会实3,四川省考试录用国家公务员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录用德才兼备的人员到国家行政机关工作,提高行政效能,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国家行政机关(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录用担任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等非领导职务的国家公务员(以下简称国家公务员),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录用国家公务员,实行公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第四条 民族自治州、自治县人民政府和各级人民政府民族事务部门录用国家公务员,对少数民族报考者给予照顾。第五条 省人事行政部门是全省考试录用国家公务员的主管机关,统一管理全省考试录用国家公务员的工作。具体职责是: (一)根据国家考试录用国家公务员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省考试录用国家公务员的实施办法; (二)审批省级用人单位和市(地、州)、县(市、区)用人单位录用人员方案; (三)组织省级用人单位统一招考和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四)审批全省各级特殊职位国家公务员的考试录用方案; (五)指导、监督省级用人单位和市(地、州)考试录用国家公务员的工作; (六)完成国务院人事行政部门委托的有关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的工作。 前款所称特殊职位,是指按国家规定不宜向社会公开招考的或招考中难以形成竞争的职位。第六条 市(地、州)人事行政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考试录用国家公务员的主管机关,统一管理本地区教育录用国家公务员的工作。具体职责是: (一)根据国家和省考试录用国家公务员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地区考试录用国家公务员的实施办法; (二)编制本级以及所属县(市、区)用人单位录用人员方案,报省人事行政部门审批; (三)组织统一招考和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四)指导、监督市(地、州)用人单位和县(市、区)考试录用国家公务员的工作; (五)完成省人事行政部门委托的有关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的工作。第七条 县(市、区)人事行政部门国家、省和市(地、州)考试录用国家公务员的有关规定,负责本地区考试录用国家公务员的有关工作。第二章 计划与报考第八条 有职位空缺的用人单位,可定期或不定期地向本级人事行政部门申报具有下列内容的录用方案: (一)用人单位的职位空缺数和拟录用的总人数; (二)拟录用职位的名称、代码及所需资格条件; (三)招考的时间、范围。第九条 用人单位根据批准的录用方案,制定具有下列内容的招考公告: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地址; (二)拟录用的职位; (三)报名的时间、地点,报考人员的条件、范围。 招考公告报省或市(地、州)人事行政部门批准后公开发布。第十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自愿报考国家公务员; (一)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二)享有政治权利;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四)具备相应的文化程度及工作经历: 1、报考县(市、区)及其以下用人单位国家公务员的,应具有高中或中专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2、报考市(地、州)级用人单位国家公务员的,一般应具有大专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3、报考省级用人单位国家公务员的,一般应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大专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五)符合《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六十一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六)符合省或市(地、州)人事行政部门批准发布的招考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国家和省对有的行业、地区、单位的人员对外流动有限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 符合前两款规定条件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到招考公告指定的地点报名。第十一条 省、市(地、州)用人单位的个别职位因工作需要可招考高中毕业或中专毕业文化程度的人员。对按招考公告规定条件报考省级用人单位国家公务员而被录用的无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用人单位应安排其到基层工作1至2年。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不得限制报名人员的人数。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得限制报名人员的性别。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应对报名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由省或市(地、州)人事行政部门发给准考证。 单个职位的报考人数不足5名时,人事行政部门可在征得报考者同意的前提下适当调剂,仍不足5名的,应停止该职位的招考。